文件名称 | 白河县冷水镇政府压缩式垃圾车采购询价公告 | ||
索引号 | zzflsz/2020-0005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冷水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0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1-01 16:50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冷水镇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就下列采购内容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冷水镇政府压缩式垃圾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询(2020)12号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冷水镇政府
地址:白河县冷水镇洞子村
联系人:王凯
电话:1502934555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
联系人:李海军、卫波、戴西风
电话:0915-7820793
传真:0915-7820216
五、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白河县冷水镇政府压缩式垃圾车
|
1 |
辆 |
50.00万元 |
环卫车辆 |
需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1辆。(具体参数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工作证明(养老保险或合同);
3、所投车型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提供3C认证证书和国家工信部公告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采购在询价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将资质证明文件单独装袋提供,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询价小组审核;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实质性响应。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自2020年11月2 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城关支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询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5 日 下午15:30:00
2、投标地点: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城关镇支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502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 5 日 下午15:30:00
4、开标地点: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城关镇支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5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保证金账户信息
2.1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营业部
2.3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白河县冷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