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双拥模范城(县、区)和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个人的决定,白河县被授予陕西省“双拥模范县”称号。
白河是兵源大县,早在战争年代,就有双拥的光荣传统。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把双拥共建工作作为支持国防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不断巩固和完善双拥工作成果,积极实现军队和地方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融洽军民和谐关系谱写了新乐章。据统计,2016年以来,白河县落实各类优待抚恤政策资金达5000余万元,将原西沟中学校舍调拨给消防大队,投资近500万元为消防大队建设营房及训练场地2892.34平方米,筹资购置消防用车3辆和一批消防专用器材;投入2000余万元在县城二级路边为县武警中队迁址新建营房及训练场地12920.4平方米,按标准配备办公和训练器材,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据悉,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每4年命名一次。双拥模范城(县)是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规范的推荐评选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所命名城(县)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白河县2010年被陕西省命名为“双拥模范县”,2015年获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又获得全省双拥模范县殊荣,成功实现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两冠”,是全县人民的大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