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场处罚和代收罚没票据申明作废的申明

时间:2020-12-08 08:49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白河县仓上镇财政所,于2004年度在白河县财政局领用的“陕西省当场处罚票据”号码为:2758401-2758450 共计50份;“陕西省代收罚款票据”号码为:0019741-0019760,共计20份。因票据丢失,现将以上票据申明作废。

特此申明。



白河县仓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