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仓上镇财政所,于2004年度在白河县财政局领用的“陕西省当场处罚票据”号码为:2758401-2758450 共计50份;“陕西省代收罚款票据”号码为:0019741-0019760,共计20份。因票据丢失,现将以上票据申明作废。
特此申明。
白河县仓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