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15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15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2-12 14:45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自然资源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白审委办发〔2020〕3号)安排,县审计局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5月7日,对县自然资源局2017至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得到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支持和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所提供的2017至2019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职责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是属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管理股、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规划股、法制股5个股室。下设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正科级); 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副科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3个事业单位。
单位:个、人
核定编制类别 |
核定编制人数 |
实际在岗人数 |
超编人数 |
备注 |
行政编制 |
13 |
32 |
超19 |
含一名储备中心主任、一名事业身份人员(超编) |
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 |
34 |
35 |
超2 |
不动产中心超1人、储备中心超1人 |
其他人员(临聘人员) |
|
8人 |
|
聘用7人、遗属1 人 |
注:超编原因属机构改革政策性超编
(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1.单位总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年、元
年度 |
年度 预算数 |
年度 决算数 |
预算 执行率 |
年度 总收入 |
年度 总支出 |
上年 结转 |
年末 结余数 |
||
2017 |
收入 |
59505703.33 |
收入 |
40728789.51 |
46.57% |
53423728.79 |
39864192.93 |
7346281.15 |
18875301.83(当年收回指标及调账共调减结余2030515.18元) |
支出 |
59505703.33 |
支出 |
27677338.58 |
||||||
2018 |
收入 |
94762311 |
收入 |
45213690.70 |
56.21% |
52205422.75 |
60638570.13 |
18875301.83 |
10442154.45 |
支出 |
94762311 |
支出 |
53269416.72 |
||||||
2019 |
收入 |
96130519 |
收入 |
88836774 |
95.41% |
90076736.21 |
96246232.30 |
10163347.7(当年收回指标278806.75) |
3993851.61 |
支出 |
96130519 |
支出 |
91713419.85 |
||||||
合计 |
收入 |
25039833.33 |
收入 |
174779254.21 |
|
195705887.75 |
196748995.36 |
7346281.15 |
3993851.61 |
支出 |
250398533.33 |
支出 |
172660175.15 |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1)2017年县财政下达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预算数为5076.14万元,决算支出1954.1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开发530万元、滑坡治理549.41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支出789.69万元、不动产数据整合等85万元);预算执行率38.50%,年末未执行预算数3122.01万元。
(2)2018年县财政下达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预算8767.37万元(不含基本支出预算),单位实际支出4544.0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开发2476.92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1357.29万元、滑坡治理项目支出343.48万元、其它项目支出366.32万元; 预算执行率51.83%,年末未执行预算数为4223.35万元。
(3)2019年县财政下达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预算为8740.36万元,决算支出8182.4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开发4004.11万元、滑坡治理项目支出3363.8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支出572.8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41.67万元, 预算执行率93.62%,年度未执行预算数为557.93万元。
(三)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开支情况
单位:年、元
年度 |
因公 出国(境)费用 |
同上年比(增长+%;下降-%) |
公务 接待费 |
同上年比(增长+%;下降-%)
|
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 |
同上年比(增长+%;下降-%) |
其它商品服务总支出 |
占当年商品服务支出比率 |
会议费 |
同上年比(增长+%;下降-%) |
备注 |
2017 |
0 |
0 |
48987 |
-18.70% |
0 |
-100% |
218000 |
6.54% |
6518 |
|
公车收回无支出 |
2018 |
0 |
0 |
32954 |
-32.73% |
288571.35 |
|
69100 |
1.35% |
2028 |
-68.89% |
购应急保障车一辆、半年的耗油、保险等30281元 |
2019 |
0 |
0 |
18201 |
-44.77% |
71582.17 |
|
141671.50 |
2.81% |
7968 |
292.90% |
1年的耗油、保险、保养等71582.1元 |
合计 |
0 |
|
|
|
|
|
|
|
|
|
|
(四)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单位:年、元
年度 |
上年结转 |
年度收入 |
年度支出 |
结余 |
人均支出 |
备注 |
2017 |
23971.17 |
170663.39 |
50210 |
144424.56 |
707.18 |
71人 |
2018 |
144424.56 |
124830.26 |
130910 |
138344.82 |
1745.47 |
75人 |
2019 |
138344.82 |
101640.55 |
41687 |
198298.37 |
587.14 |
71人 |
合计 |
306740.55 |
397134.2 |
222807 |
198298.37 |
|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率低。
1.2017年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预算数2323.67万元,执行789.69万元,执行率为33.98%;
2.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及其他费用预算数180万元,未执行;
3.2017年度土地整理支出项目预算数1401.3万元、执行530万元,执行率为37.82%;
4.2017年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预算数205.7万元,执行数104万元,执行率为50.56%;
5.2017年其它专项未执行预算数316.03万元,未执行;
6.2018年土地整理项目(含白河县宅基地腾退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算4978.51万元,执行数2476.92万元,执行率49.75%;
7.2018年其它专项预算数1708.69万元,执行366.32万元,执行率21.44%;
8.2019年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预算数1003.05万元,执行数572.80万元,执行率57.10%;
9.2019年其它专项预算数464.25万元,执行数241.67万元,执行率52.06%。
(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1.应收未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43020元。根据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显示,自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之日(8月份)至2020年4月27日,共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3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2464件、遗失补证、换证1835件,共计4302件,根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每本10元/件),应收证书工本费43020元,实际在办证过程中未收取。
2.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0000元。经审计,于2014年2月20日白河县吉利家具有限公司意向购买卡子镇陈庄村一组等宗地,特向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0元,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挂“其它应付款-吉利公司保证金”的账务处理。2014年3月21日县吉利家具有限公司以8.2万元揭牌并现场确认成交,按规定成交后3日内应缴清出让价款并签订合同,事实上吉利公司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价款且未签定合同,故吉利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经签证确认该笔资金应按规定作为违约金缴县财政而未缴。
(三)土地政策执行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违规预收企业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18890元,造成土地权属不明确。①2013年4月,预收方宇公司征地保证金572430元,意向购买构扒镇黑龙村(高速路口茅坪方向)宗地; ②预收城投建材公司征地保证金346460元,意向购买中厂石梯村(老鱼塘处)等宗地;合计918890元,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挂“其它应付款”科目至今,经签证确认,该资金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于当时已缴中、省金库。两宗土地均被省政府批准征收,目前尚未完成征收工作,也未进行清算。现构扒镇黑龙村(高速路口茅坪方向)宗地地面上未形成建筑物,但被圈占用;中厂石梯村(老鱼塘处)宗地地面上已形成建筑物。
(四)地质矿山管理的问题
1.8家企业取得矿业权未收取出让收益金。即 ①荣顺矿产开发有限公司,②创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③双河邓家场建材石矿,④白河县瑞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⑤陕西智航科技有限公司,⑥白河县汤涛页岩砖厂,⑦白河县圣杰矿业有限公司,⑧采临汾市铖煜泰矿业有限公司。
2.矿山基金专户管理不到位。截止审计日,7家企业未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专户,未签定三方协议。
3.截止审计日,有9家矿山企业未编制《两案》。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截至目前,上述审计发现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