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27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27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1-19 11:35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专项审计申请,我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依据财综[2011]128号和财政部、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对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其间接工程费及财务情况本次未予审计。审计中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对报审结算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及现场查勘等审计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工程,依据白发改社会〔2017〕275号“关于白河县初级中学框架操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由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校园内;建设内容为新建框架操场6200m2,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22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全面改薄”中央资金及自筹。
该项目施工图纸由陕西宏基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单位委托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陕西正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于2018年1月19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7793546.24元,合同工期270日历天(合同开工日期2018年1月20日,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20326714.54元。
二、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提供的该项目预结算及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审定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工程,送审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20326714.54元,其中:合同价17793546.24元;土建工程量差179794.17元;安装工程量差98823.00元;土建变更签证增加工程2068239.28元;安装变更签证增加工程186311.85元。
(二)审计审定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 19958619.80元,其中:合同价款17793546.24元;土建工程量差96162.28元;安装工程量差89226.60元;土建变更签证增加工程1879308.22元;安装变更签证增加工程180447.41元;扣减双方确认合同约定延期违约金80070.95元。
(三)审减该项目工程结算价款368094.74元。审减具体情况如下:
1.土建工程量差合计审减工程价款83631.89元,具体为:
(1)清单序号6,非承重多孔砖工程量审增24.39m³,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8756.99元。
(2)清单序号7-8,混凝土灌注桩ZJ-1因桩长工程量统计错误,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18.94元。
(3)清单序号19,基础梁后浇带审减工程量3.69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959.54元。
(4)清单序号27,墙面石膏抹灰内墙面审增工程量254.533㎡,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2668.35元。
(5)清单序号28,白色乳胶漆墙面审增工程量254.533㎡,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5284.10元。
(6)清单序号30,现场查看,钢制防火门FM(甲)-1-1824少安装1樘,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234.85元。
(7)清单序号31,经现场查看,钢制防火门FM(甲)-2-1524未安装3樘,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4899.04元.
(8)清单序号33,现场查看,断桥铝合金窗LC4实际尺寸为2700*2100,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159.17元。
(9)清单序号36,现场查看,实际安装防盗门(1500*2100)3樘, 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1814.11元。
(10)清单序号37,经现场查看,实际安装防盗门(1800*2100)4樘,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026.22元。
(11)清单序号39,室外排水沟因未执行合同单价,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243.49元。
(12)经现场查看及按照竣工图纸计算,17轴交D/H轴门窗墙体及墙面抹灰、乳胶漆,5/10轴交D轴墙体及抹灰、乳胶漆未施工,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9307.29元。
(13)上述审减分发生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审减。
2.土建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审减价款9596.40元。具体为:
(1)清单序号2,审减弃土费1项,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6238.1元。
(2)清单序号5,砖基础审减工程量1.22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38.41元。
(3)清单序号6,外墙面一般抹灰审减工程量13.83㎡,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10.22元。
(4)清单序号13,审减工程量56.69m³,审定综合单价78.68元/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71.99元。
(5)清单序号27,桩孔土方外运工程量审减821.04m³,审定综合单价46.63元/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451.38元。
(6)清单序号29,抗滑桩ZHZ2(桩截面:Φ1200,成孔直径Φ1500)审定综合单价593.88元/m,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220.25元。
(7)清单序号31,抗滑桩ZHZ2(桩截面:Φ1000,成孔直径Φ1300)审定综合单价484.84元/m,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138.20元。
(8)清单序号32-33,签证008塔吊基础桩、毛石挡墙,混凝土灌注桩ZJ-2报审综合单价815.97元/m,审定综合单价771.35元/m,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427.84元。
(9)清单序号36-37,按实计算,审减钢筋φ10以上三级螺纹钢(含φ10)0.792t,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4710.72元。
(10)清单序号38,桩孔土方外运审减工程量12.735m³,审定综合单价48.39元/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5.03元。
(11)清单序号42,审减梯柱混凝土工程量5.8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669.33元。
(12)清单序号49,基础桩抗渗混凝土审减泵送费18元/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686.00元。
(13)清单序号63,审减卷材防水工程量13.61㎡,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757.73元。
(14)清单序号65,审减C30混凝土挡土墙工程量29.91m³,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1246.76元。
(15)清单序号67,审减钢筋圆钢Φ10以内工程量5.764t,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3141.96元。
(16)清单序号68,审增钢筋三级钢Φ10以上4.925t,审增分部分项工程费27315.38元。
(17)清单序号69,审减植筋安装65根,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50.75元。
(18)清单序号110,审减室外排水沟工程量4.8米,未执行合同综合单价,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961.02元。审减室外散水工程量2.88㎡,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57.96元。
(19)清单序号114,审减外墙灰色丙烯酸涂料8.5㎡,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83.64元。
(20)清单序号121,混凝土灌注桩ZJ-3审定综合单价526.38元,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702.8元。
(21)清单序号122,混凝土灌注桩ZJ-4审定综合单价582.09元,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824.60元。
(22)清单序号126,审减钢筋φ10以内三级螺纹钢工程量0.55t,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162.40元。
(23)清单序号127,审减钢筋φ10以上三级螺纹钢(含φ10)工程量1.093t,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062.08元。
(24)上述审减分发生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审减。
3.安装工程量差审减工程价款188931.06元,具体为:
(1)清单序号1,消防接线箱经现场查看,审减7套消防接线箱,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6456.80元。
(2)清单序号2,总等电连接箱审定综合单价69.06元,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45.00元。
(3)清单序号3,局部等电连接箱审定综合单价49.07元,审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460.00元。
(4)上述审减分发生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税金审减。
4.安装工程变更签证增加工程审减价款5864.44元。因管沟土方与二期管沟土方重复计算审减。
5.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确认45天,扣减工程价款80070.95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