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0年38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38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2-30 03:10 |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公告
(2020年)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白河县交通运输局专项审计申请,我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与,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对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其间接工程费及财务情况本次未予审计。审计中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了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对报审结算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及现场查勘等审计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依据安交字〔2016〕127号立项批复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起点位于冷水集镇,途经洞子村、瓦屋村、川大村、川共村,终点止于茅坪镇平安村,路线全长23.8公里,设计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开挖、路基填筑、干(浆)砌挡墙、圆管涵、路面垫层基层及面层硬化、错车道、排水沟、路肩工程等。概算总投资约475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市补助资金2142万元,2017年扶贫开发公司金融贷款资金428万元,白河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26.2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该项目施工图纸由陕西远通建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了代理招标,项目分为A、B、C三个标段,分别由陕西通远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双方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32900252.12元,合同工期18个月,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相关基本情况如下表: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相关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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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合同价(元) |
工期(月)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1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
9296304.65 |
18个月 |
陕西通远交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6897588.00 |
18个月 |
延安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C标段 |
16706359.47 |
18个月 |
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安康市新宇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 |
合计 |
32900252.12 |
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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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竣工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合格。送审该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38459072.00元。
二、 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根据白河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该项目预结算及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资料审定情况如下:
(一)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送审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38459072.00元。
(二)审计审定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37950773.53元。
(三)审减该工程价款508298.47元。
审计明细情况如下: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审计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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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送审造价(元) |
审定造价(元) |
审减造价(元) |
1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 |
12572750.00 |
12438041.98 |
-134708.02 |
2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8797055.00 |
8559653.43 |
-237401.57 |
3 |
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C标段 |
17089267.00 |
16953078.12 |
-136188.88 |
合计 |
38459072.00 |
37950773.53 |
-508298.47 |
(四)项目审减明细情况
1.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审减工程价款134708.02元。具体如下:
(1)结算序号101-1-a,建筑工程一切险,送审造价22402.40元;因未提供相关保险单及发票,审减工程价款22402.40元。
(2)结算序号101-1-b,第三者责任险,送审造价4208.76元;因未提供相关保险单及发票,审减工程价款4208.76元。
(3)路基工程因“挖运水泥混凝土面层”、“路基填筑利用石方”、“C20混凝土水沟及盖板”、“M7.5浆砌片石路肩墙”结算工程量误差审减工程价款66545.53元。
(4)营改增税收补差因计算误差审减工程价款34030.40元。
(5)结算报审误差审减工程价款7520.93元。
2.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审减工程价款237401.57元。具体如下:
(1)结算序号101-1-a,建筑工程一切险,送审造价21859.43元,因未提供相关保险单及发票,审减工程价款21859.43元。
(2)结算序号101-1-b,第三者责任险,送审造价3122.78元;因未提供相关保险单及发票,审减工程价款3122.78元。
(3)路基路面工程因“拆除干砌片石”、“M7.5浆砌片石路肩墙”等结算工程量误差审减工程价款183076.82元。
(4)营改增税收补差因计算误差审减工程价款29344.25元。
3.白河县冷水经川河至平安公路改建工程C标段审减工程价款136188.88元。具体如下:
(1)路基工程因“挖运水泥混凝土面层”、“拆除厕所、猪圈等构筑物”、“挖土方”、“挖软、坚石”、“路基填筑利用石方”等结算工程量误差审减工程价款88794.62元。
(2)路面工程因“封层(塑料薄膜隔离层)”、“水泥混凝土面板(厚200mm弯拉强度4.5MPa)”结算工程量误差审减工程价款11853.55元。
(3)营改增税收补差因计算误差审减工程价款35540.09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白河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