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冷水镇中皇村周汉春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009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1-12 17:45 |
编号:202103
周汉春因保管不善,将(2016)19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坐落:白河县原小双镇中皇村二组,土地使用权面积:107.52㎡)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