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十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1-0003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2-31 15:30 |
2020年第十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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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0〕76号 |
白河县冷水镇昱程商行(赵胜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冷水镇昱程商行(赵胜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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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待售的“再君泡豇豆”等35个品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雕牌全渍净洗衣液”等83个品种产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分期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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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20〕84号 |
白河县城关镇天天鲜蔬菜店(董焕珍)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天天鲜蔬菜店(董焕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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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抽样人员对该单位经营的黄豆芽随机抽取了一个品种一个批次送检。经检验,该批次黄豆芽检验项目中6-苄基腺嘌呤实测值为450μ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分期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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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20〕85号 |
白河县卡子镇益民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 |
白河县卡子镇益民大药房(卫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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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该单位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11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限期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仍存在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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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20〕86号 |
白河县钰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广告案 |
白河县钰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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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全 |
2020年10月9日,接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白河县钰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产品中心”的“农伯豆腐干”页面,其“产品介绍”内容显示食用功效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未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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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20〕87号 |
白河县构朳镇惠康黑龙加盟店(胡光强)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构朳镇惠康黑龙加盟店(胡光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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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柜上待售的“西丽牛奶杏仁沐浴露”等11个品种12个批次的产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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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20〕88号 |
白河县茅坪镇义和村卫生室销售药品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茅坪镇义和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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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飞 |
2020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药品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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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20〕89号 |
白河县中厂镇同心村卫生室经营使用药械及开展诊疗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中厂镇同心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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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庭军 |
2020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房药架及药柜上摆放的药品均未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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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处字〔2020〕90号 |
白河县茅坪镇彭家村卫生室销售药品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茅坪镇彭家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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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向荣 |
2020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药品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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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监处字〔2020〕91号 |
白河县冷水镇东村卫生室经营使用药械及开展诊疗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冷水镇东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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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方顶 |
2020年10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房药架及药柜上摆放的药品均未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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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市监处字〔2020〕92号 |
白河县中厂镇宽坪村卫生室经营使用药械及开展诊疗服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中厂镇宽坪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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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琼 |
2020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房药架及药柜上摆放的药品均未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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