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1-0004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2020年 第 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2-08 08:56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 1号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近期,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等13类食品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8批次,合格26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糕点3批次,合格3批次;豆制品4批次,合格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肉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合格6批次;酒类1批次,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合格3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调味品1批次,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白河县城关镇金方购物中心购进的香蕉中腈苯唑,检出值为0.197mg/kg,标准要求≤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白河县城关镇绿之韵超市购进的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119μg/kg,标准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