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时间:2021-03-10 01:05作者:钱运桃来源:白河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效维护城乡低收入家庭利益,近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城乡低收入家庭是指具有本县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根据《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按照“户主申请—镇人民政府调查审核、公示确认—县民政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城乡低收入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低保救助、特困供养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不再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