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顺达加油站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yjglj/2021-0006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公开责任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10:12 |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白河县顺达加油站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经审查,白河县顺达加油站、白河县凉水加油站、白河县西营加油站、白河县鸿源油业有限公司、白河县日用杂品公司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3年(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
特此公示。
白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