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婚姻登记新规,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县民政局三举措确保了《民法典》实施以来婚姻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该局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内容,要求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相关规定、文件内容烂熟于心,派专人参加省上婚姻信息化建设培训,专题传达并学习省厅关于新婚姻登记培训的各项业务精神,使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熟练婚姻登记各项步骤,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适应新形势下婚姻登记的新变化、新要求。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组织专人在人员聚集地的群众发放资料、设立婚姻政策咨询处、利用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民法典》中涉及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针对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耐心细致地解释,提醒当事人慎重对待婚姻。并将离婚登记工作流程在婚姻登记窗口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高群众对新政策的知晓度。
三是调整业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的规定,将离婚程序由原来的现场审查登记发证调整为离婚申请—受理—冷静期(30天)—审查—登记发证,并耐心做好离婚当事人的心理辅导,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同时,该局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先进的婚姻登记信息化设备,实现无纸化办公,促使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便捷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