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卡子镇凤凰城郭光明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108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19 15:31 |
编号:202122
郭光明因保管不善,将(2009)G010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坐落:卡子镇凤凰村五组,面积:160㎡)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