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仓上镇裴家村李加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110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28 17:07 |
编号:202123
李加旺因保管不善,将陕(2018)白河县不动产权第0005581号《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仓上镇裴家村六组,宗地面积:67.02㎡,建筑面积:189.92㎡)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