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冷水镇洞子村吴风兰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1-0115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10 14:34 |
编号:202124
吴风兰因保管不善,将白国用(2012)第04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坐落:冷水镇洞子村四组,宗地面积:275.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