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0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和第七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1-0038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专栏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1-05 21:17 |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和第七次党组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第八次常务会议
2020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11项。止2020年10月27日,正在推进落实的5项,已完成6项。
(一)正在推进落实的事项(5项)
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落实情况:止目前,案件线索办结率100%;建立了34项制度机制,还有6项机制正在审核中。
2.关于气象工作
(1)由县气象局负责,各镇和相关部门配合,科学编制白河“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落实情况:已起草《白河“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2)由县气象局负责,加强与白河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衔接沟通,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协同机制,及时互通共享气象监测预警信息。
落实情况:已与我市旬阳县和湖北省郧西县、郧阳区、竹山县气象部门建立了互动联系渠道,同时通过“秦智—陕西智能网格气象预报系统2.0”,对白河县与十堰市周边交界处50公里范围内的气象数据进行实时观测。
(3)由县气象局负责,起草《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落实情况:已起草相关文件,待审。
(4)由县气象局负责,与市气象局汇报衔接,组织签订新一轮局县合作协议。
落实情况:正在与市气象局衔接。
(二)已完成事项(6项)
由县发改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工作方案》已印发;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领导小组文件已印发;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办法》、《白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已印发;由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负责起草的白河县硫铁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专班相关文件已印发。
二、2020年第七次党组会议
2020年第七次党组会议共研究确定事项2项。止2020年10月27日,正在有序推进。
1.由县硫铁矿区磺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牵头,相关镇和部门分工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快推进硫铁矿区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向上汇报衔接,尽快完善优化硫铁矿区磺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争取纳入省市项目盘子。
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白河县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6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二是制定了长期、中期、短期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目前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十里沟)补充工程土建主体部分已完成,正在调试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发仁沟)正在有序推进;四是积极配合支持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的《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一期)》及《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及典型废弃矿渣污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前资料收集已基本完成,现场调查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五是将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先后编报了卡子镇凤凰村和尚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验项目、凤凰村布袋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并已录入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
2.由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境内汉江和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全面开展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境内汉江和主要河流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落实情况:全县共布设了13个镇级河流出境水质监测断面,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每月开展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目前汉江出陕断面和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