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教体科发〔2021〕29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09 09:10 |
各初级中学,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原《白河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体发〔2015〕13号)同时废止。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4月7日
抄送:市教体局。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印发
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70 号)和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1〕74号)精神,特制定白河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
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考试采取送考到校、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
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因残疾、疾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学校证明等证明材料,填写《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申请表》(附件3),办理免试手续。其中,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后,体育考试成绩按平时考核15分、现场考试45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确定,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27分(满分45分的60%)合成后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免考名单须面向社会予以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四)缓考考生。
因女生特殊生理期和考生临时伤病的可以申请缓考。特殊生理期缓考考生本人须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经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应根据身体情况提出补考申请,由县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1次集中补考。已经申请过缓考考生不得再次申请缓考,若仍不能参加该次补考的不再另行安排。此类考生体育考试平时考核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确定,现场统一考试成绩按27分(满分45分的60%)合成后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四、统一考试项目设置
序号 |
考试内容 |
满分 |
备注 |
项目1 (耐力、心肺功能) |
1000米跑(男)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800米跑(女) |
|||
200米游泳(暂缓) |
|||
项目2 (速度、爆发力) |
立定跳远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50米跑 |
|||
项目3 (力量) |
单杠引体向上(男)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
|||
前掷实心球 |
|||
项目4 (技能) |
篮球技能 |
100 |
学生自选一项 |
排球技能 |
|||
足球技能 |
对目前暂时无条件组织实施的游泳考试项目,按照市教体局《关于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有关事项的批复》(安教体函〔2021〕55号)精神,暂缓设置该项目。
五、组织管理
(一)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存档。
(二)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县级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应现场公布。
(三)各学校务必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统一考试的场地由各学校合理规划封闭考场,设置考试项目标识牌,场地器材要安全准确,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提前做好每个项目的测试安全预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预案,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考前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考前适应性训练,认真核查考生的健康状况,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严禁隐瞒和虚报伤病,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考生的安全。要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力确保现场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四)各考点学校校长全面负责考试组织,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管理,认真编排考点工作方案或秩序册。要在统一考试前科学评定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安排专人填写好《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5),统一考试结束后将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按比例进行合成,经学校审核无误后,于5月15日前报送局招生办,记入中考成绩系统。局招生办于5月25日前,将本县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县考务办公室按要求设立巡考和监考制度,设立体育考试监督电话(0915-7822178),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和巡考,监督检查考试过程。对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
绩转化标准
3.安康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