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承接划转及委托事项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xhzspfwj/2021-0004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7-20 09:41 |
根据《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河县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办发〔2019〕67号)、《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白政办发〔2020〕91号)精神,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和白河县应急管理局2个部门32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事项3项,代收材料事项1项;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事项1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划转及委托事项时间:2021年8月1日。
二、承接划转及委托事项:承接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和白河县应急管理局2个部门划转的32项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办理事项3项,代收材料事项1项;承接农业农村局委托办理事项1项。(详见白河县划转及委托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三、对外办理业务:自2021年8月1日起,由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划转及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履行审批职责。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白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滨河路3号),联系电话:0915—7811080。
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