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耕地占用税管理质效,防范耕地占用税税收执法风险,白河县税务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申报数据质量。8月5日,白河县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就加强耕地占用税申报数据质量等内容,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办税厅申报征收岗操作人员和税源管理岗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重点对耕地占用税政策要点、“金三”系统操作流程、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表填写说明、资料的提交、审核、整理、归档等事项,进行了一一讲解,以确保申报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是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依据《安康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的通知》(安财税[2020]32号)文件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由县财政局牵头,税务局主导,包括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共同组成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六个部门通过QQ群、微信群和定期交换纸质资料等方式,实现了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是加强比对分析,疑点排查,防范耕地占用税税收执法风险。根据上级推送的耕地占用税疑点信息,比对从相关部门获取的耕地审批、占用等信息,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税务机关实际征收数据进行认真、细致地对比分析,及时处理疑点、消除风险点,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精细化。
四是明确分工,加强耕地占用税申报征收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工作。本着“管理留痕”的原则,明确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单位在纳税人提交耕地占用税资料上的责任与分工,做好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提交资料的审核、留存、档案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