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1-0017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28 17:50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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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1〕20号 |
白河县中厂镇梁陶红商店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中厂镇梁陶红商店(梁陶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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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爱生活多效洗衣液”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产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为失效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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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21〕21号 |
白河县西营中心卫生院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用案 |
白河县西营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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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丰平 |
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门诊诊疗活动中存在重复收取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用的行为,共计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440元。 |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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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21〕22号 |
白河县西营镇田园小区超市销售商品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西营镇田园小区超市(张益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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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9日,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商品均未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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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21〕04-1号 |
白河县秦巴故里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
白河县秦巴故里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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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于翠 |
该单位使用的餐饮具汤碗、筷子、茶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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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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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21〕05-1号 |
白河县正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
白河县正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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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万全 |
该单位使用的餐饮具经监督抽检,所抽汤碗、茶碗、筷子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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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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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21〕23号 |
白河县咏寿堂健身器材经营部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白河县咏寿堂健身器材经营部(张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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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10袋“詠葆记”医用冷敷贴,外包装除名称和规格型号外无任何标签标识和说明。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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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21〕24号 |
白河县麻虎镇南沟村惠康超市加盟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麻虎镇南沟村惠康超市加盟店(王太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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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的“立白全自动超浓缩洗衣粉”等19个品种19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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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处字〔2021〕25号 |
周吉磊从事无照经营案 |
周吉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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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有一台“尿素加注机”,当事人周吉磊未经核准登记从事销售车用尿素经营活动。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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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监处字〔2021〕26号 |
白河县构朳镇油之道油坊未在包装食品上标明相关信息案 |
白河县构朳镇油之道油坊(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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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加工的预包装食品(食用油)未标注生产日期。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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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市监处字〔2021〕27号 |
白河县冷水镇清香油坊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
白河县冷水镇清香油坊(赵本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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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为群众加工花生油和菜籽油,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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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市监处字〔2021〕28号 |
白河县仓上镇远英超市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仓上镇远英超市(周远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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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的“爹地宝贝环腰芯层超薄裤”1个品种1个批次的产品已超过有效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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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白市监处字〔2021〕20-1号 |
白河县西营镇高桥村卫生室未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价政策案 |
白河县西营镇高桥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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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善华 |
2021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有加价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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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市监处字〔2021〕29号 |
白河县惠康超市裴家厚军加盟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惠康超市裴家厚军加盟店(刘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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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待售的“可卫牌84消毒液”等6个品种6个批次的产品已超过有效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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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白市监处字〔2021〕30号 |
白河县惠康超市裴家村加盟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惠康超市裴家村加盟店(段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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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待售的“可卫牌84消毒液”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产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以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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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白市监处字〔2021〕31号 |
白河县构扒镇喜客来卤菜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构扒镇喜客来卤菜店(李传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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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待加工的“豆皮王中王”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食品原材料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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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白市监处字〔2021〕32号 |
白河县中厂镇新营村卫生室经营使用药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中厂镇新营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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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昌胜 |
2021年4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房药架及药柜上摆放的药品均未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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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白市监处字〔2021〕33号 |
白河县中厂镇新厂村卫生室经营使用药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白河县中厂镇新厂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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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文 |
2021年4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药房药架及药柜上摆放的药品均未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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