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日新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 ||
索引号 | zfbmxzfb/2021-0061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9-08 09:57 |
(2021年9月7日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白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王日新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特此公告。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