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弘历矿业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1-0057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1 16:20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弘历矿业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弘历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弘历矿业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的碎石厂位于白河县麻虎镇金银村五组,项目加工区占地约1222㎡,建设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收购的石英石进行一次破碎后出售,设计年破碎石英石2万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1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弘历矿业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全覆盖式生产车间,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采用湿法作业,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限值。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三)沉淀池石粉干化后外售,严禁乱堆乱到。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修建危废暂存间,建立档案,规范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落实联单责任制。
(四)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强度持续、稳定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限值,周边住户敏感点噪声强度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禁止夜间生产作业,严禁噪声扰民。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弘历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7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