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1-0059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1 16:25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白河县仓上镇红花村,该项目在红花村污水处理站原有基础上扩建,工程总占地4亩,新增站房、脱泥间256㎡,钢筋混凝土沉淀池、化粪池、厌氧池合计1030m³,新建直径300mm玻璃夹砂管1380m,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台,在线监测、远程控制设备一套。本项目总投资6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6万元。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达到1050m³/d。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确保施工场界扬尘排放浓度符国家标准,保持施工区地面及进出场道路清洁,严禁雨水冲刷散落物料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二)严格按照《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规范建设施工场地沉淀池、隔油沉淀池和回水池,所有施工废水收集淀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
(三)施工期开挖的砂土石块用于工程土石方回填,全部综合利用,严禁乱堆乱放
(四)厂区内规范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运营期废矿物油、在线监测设备废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进行收集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白河县仓上镇集镇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7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