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一批) | ||
索引号 | zfbmrsj/2021-0043 | 公开目录: | 社保养老、做好“六稳”落实“六保” |
公开责任部门 | 人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9 16:32 |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一批)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1〕365号)文件精神,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县经办机构初审,拟确定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安康市方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9户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白河县供电分公司1户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 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 0915-7827023
邮 箱:674899591@qq.com
信函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工伤股
附:白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2021年第一批).xlsx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