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7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45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15:40 |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2021年第一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公告
(2021年)第7号
按照《安康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白河县审计局自3月8日起,对白河县2021年第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白河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78.69万元,支出4278.69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0万元;2020年,安康市白河县共减免养老保险费1283.44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124户,减免1227.53万元,占比95.65%;个体工商户2户,减免3.85万元,占比0.33%,大型企业3户,减免50.55万元,占比3.9%,其他单位3户,减免1.51万元,占比0.12%。
2020年,白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04.43万元,支出4882.26万元,当年结余2722.1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4912.09万元(其中委托上级投资4579.88万元)。
2020年,白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942.47万元,支出11846.49万元,当年结余4095.9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1783.8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规发放失业金。截至2020年底,3人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期间领取失业金1.7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责成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失业金,并建议今后应严格把关,不得出现类似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已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失业金1.74万元。
白河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