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11号公告

时间:2021-12-27 15:45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11号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21-0049 公开目录: 监督审计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27 15:45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2020年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公告
(2021年)第11号

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和安康市审计局《关于转发2020年全省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白河县审计局自2021年8月16日至9月27日,对白河县2020年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
2020年,白河县就业补助资金筹集2693.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220万元,本级预算内安排473.6万元;支出2873.9万元,本年结余-180.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750.26万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
白河县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省级调剂金制度。2020年,白河县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3.91万元,支出379.54万元,本年结余-125.6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0万元。
(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2019年9月,白河县提取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1200万元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2019年支出20.19万元,2020年支出806.29万元,2021年一季度支出16.75万元。截至2021年3月底,白河县期末滚存结余356.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符合规定人员享受创业贷款贴息资金问题。
2.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3.向在职人员发放失业金及代缴医疗保险待遇。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不符合规定人员享受创业贷款贴息资金问题,鉴于县人社局在审计期间积极采取措施追回违规补贴资金及相关数据不能共享的实际情况,本次审计不予处理,但县人社局在今后落实创业贷款相关政策时,应对相关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创业人员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予以剔除;对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鉴于县人社局在审计期间已全额追回资金,本次审计免予处理,但今后应加强审核力度,规范享受一次性创业奖补人员的核定;对向在职人员发放失业金及代缴医疗保险待遇问题,鉴于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已全额追回资金,本次审计免予处理,但今后应加强审核力度,规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核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就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数据信息互通共享。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县人社局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已全部整改到位。

白河县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