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审计局2021年16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54 | 公开目录: | 监督审计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15:56 |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白河县文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公告
(2021年)第16号
按照《全省文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总体方案》要求,白河县审计局对全县文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现有文物保护单位57个,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2个。白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以下简称文旅广电局)为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执法工作由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16日,组织对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等8个部门,5个文物保护单位,即:界岭张氏民宅、卡子黄氏民宅、白河商会会馆、双安村塔。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即:白河保善堂(博物馆)进行了审计抽查。对2018至2020年实施的5个文物保护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额达599.52万元,其中:中省资金237万元,县级362.52万元。截至2020年底,累计结余专项资金83.42万元,其中:中省资金83.42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张氏民宅排危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完善。
2.从事文物修缮的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
3.项目进展缓慢,未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截止2021年6月底,白河县实施文物保护项目累计9个(省保资金实施项目5个、县本级财政投入资金实施项目4个)。其中:已完成8个、未完成1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张氏民宅排危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完善问题,审计建议县文旅广电局今后要进一步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工程验收资料详实、完整;从事文物修缮的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问题,审计建议县文旅广电局在今后与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做好资质审查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审计责令县文旅广电局尽快督促施工企业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在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做好资质审查及竣工决算工作;二是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单位对接工作,多方争取项目资金,确保白河商会会馆早日得到保护利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县文旅广电局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中共白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白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