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二批)
截止2022年1月1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9件,目前已办结89件,现将涉及我县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安康市白河县茅坪镇田湾村二组有一个养猪场,污水全部排放至村上的河道,严重污染村民饮用水,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白河县 |
白河县委2021年12月26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余加坤养殖场位于安康市白河县茅坪镇田湾村10组,2017年12月6日环评登记备案,2018年11月6日取得陕西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该养殖场存栏猪182头,养殖粪污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施肥还田;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废水收集池池壁有裂缝,少量废水渗排峙院沟。该养殖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下游至南岔河也无饮用水源,2021年12月26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南岔河茅坪镇集镇饮用水取水口处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
属实 |
整改情况:一是白河县督导该养殖场2022年1月5日前完成废水收集池漏点修补,清理渗排河道的粪污。二是监督该养殖场严格使用粪污处理设施,定期清运清理,严禁违法排倒。三是加强宣传普法,走访听取群众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D2SN202112250013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