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试行)》,落实备案审查责任,着眼全县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报备工作。
一是拟制文件坚持质量为上。为切实把好文风文体文字关,弘扬“短实新”文风,制定《规范逐级审签、严格审核把关、实行差错登记、严肃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将部门代拟文稿质量情况实行差错登记,按照“谁办文、谁签字、追究谁”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敷衍了事、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文稿差错明显等问题逐一登记,视情节予以口头教育、书面警示、通报批评、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处理,倒逼文稿拟制单位提升文稿整体质量水平,避免文稿“带病”审签,确保出台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二是审核文件坚持标准为上。进一步完善法规工作机构负主责,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前置审查机制,细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登记表》,优化文稿审签流程,在文稿审签单上重点标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制定《县委常委会会议服务规程》和《白河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内规范性文件送签之前、上会之前必须进行政治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前置审查。同时按照精简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严控发文数量,上级没有明确要求配套的文件一律退回,近三年文件总数年均下降3%以上。
三是报备文件坚持规范为上。对于明确要求县级层面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与拟制部门沟通,对其起草前准备阶段依据文件、调研走访、会议讨论、征求意见等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文稿前置审核时同步附制定说明,变被动审核为主动对接,避免文件漏报迟报。同时密切办公室股室间协作,将审签完成的文稿挂号工作放在法规股,优化领导批示件办理流程,提升报备质量和报备效率,近三年累计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76件,全部按时报备,没有迟报漏报、书面提醒和审查纠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