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 ||
索引号 | zfbmxczxj/2022-0008 | 公开目录: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公开责任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0 09:30 |
白河县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公 告
为进一步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和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我县“十四五”规划要求及总体目标任务,现对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43万元项目计划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公告单位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90号
监督举报电话: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7
白河县乡村振兴局 0915-7820276
附件:白河县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白河县乡村振兴局 白河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白河县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43万元,用于以下9个方面:
1、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7224.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重点向示范村倾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必须达到60%以上。
2、特色产业巩固提升项目3700万元。主要用于对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达到一定规模和推动木瓜、茶叶、黄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3、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300万元。用于农村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组织,壮大村集体发展产业,实现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增收。
4、小额信贷贴息项目596万元。主要用于有创业就业潜质、有必要的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借款按照标准进行贴息。
5、“雨露计划”补助项目321万元。对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助学补助资金3000元。
6、稳岗就业扶贫公益岗位补贴项目271.2万元。按照《白河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二条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行政村(社区)每村继续增设临时性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保洁员、管水员公益岗位5名,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每人每月补贴400元,具体聘用程序要求严格按《细则》执行。
7、就业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700万元。对跨省、跨县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的,省级衔接资金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
8、技能培训项目230万元。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可用省级衔接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9、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100万元。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生活、就业确有困难的搬迁群众应缴纳的物业费等生产生活刚性支出予以适当补助并逐步退出。
白河县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