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2-0021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环批复〔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2-13 09:50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永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位于白河县构朳镇纸坊村,该项目将淘汰厂区锅炉房内现有的8t/h沼气锅炉,并在原址建设10t/h沼气锅炉,无新增占地。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完全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年产500吨皂素(水解物)生产线配套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期和运营期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锅炉排放的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5标准要求。
(二)对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安放在封闭厂房内,同时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
(三)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做好分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1)进行收集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木瓜系列产品开发与深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2年2月13日—2022年2月20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