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总林长会议召开后,县林长办牵头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不折不扣地把省总林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健全林长履职机制。运用提示函、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镇村林长切实履行属地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对违法问题及时清查和整改,严格执行《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将督办整改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
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县林长办迅速向各镇和成员单位转发了《陕西省总林长令》精神,及时印发《林长制工作要点》《白河县林长制“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方案》《白河县林长制简报》,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让各级林长把“要做什么”“怎么做”了然于胸。
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6名工作人员对全县36家有主矿山企业、26处木材经营加工场(厂)、征占林地、滥砍乱伐问题进行全面督察和执法检查,行业从业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超占林地和滥砍滥伐问题得到及时调处。
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全县11个镇共设立了林长制公示牌125个,在重要路口和重点地段制作永久宣传牌20个、张贴宣传标语130余条,曾在省市县主流媒体发表林长制宣传稿件共32篇,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