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优势,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白河县司法局麻虎司法所利用“无忧调解超市”,成功化解了一起信访矛盾纠纷。
白河县麻虎镇某村民张某一直在山西省洪洞县李某经营的木板厂务工。2022年3月5日早9时许,张某妹妹突然接到李某电话告知其哥哥非工作期间突发意外身亡。于是,死者家属立刻从老家前往洪洞县张某务工地与老板李某协商;死者家属认为,若张某不到板厂干活就不会死亡,其死亡和李某有直接关系,对方应负全责;而李某认为张某在晚上休息期间身亡,属非工伤死亡,与其无直接因果关系,自己不承担责任,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张某因农药“敌敌畏”中毒死亡。收到鉴定消息,死者家属再次到山西寻求当地相关部门协助,要求李某给予民事赔偿;但李某认为张某系服农药中毒死亡,既非工伤事故,又非侵权责任事故,仅表示从道义上给予二万元救助金;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张某某以兄长在山西务工死亡未得到解决为由,多次携父母到麻虎镇村信访。
为及时化解该信访矛盾纠纷,镇上安排司法所为信访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支持信访人依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诉求。经调查了解,张某生前与前妻孕育三个子女:其中长子张某扬明确表态自己在外打工,无法回家处理父亲死亡事宜,表示特别授权小姑张某某全权处理;俩未成年子女监护人即张某前妻表示个人在外地生活,无精力代表俩孩子处理此事,授权由张某某出面解决此事。死者父母表示自身年老,加上都身患疾病,且行动不便,无法前往山西料理儿子死亡事宜。死者妹妹表示自己曾到山西多趟,各类费用开销都是自己出的,个人家庭也不富裕,没能力继续到山西解决此事,因而走上了信访之路。经分析该信访事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而且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属典型的“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司法所干部详细了解信访人存在困难和问题后,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镇村干部积极联系板厂老板李某,做其思想工作,李某最终同意从山西洪洞县到死者住所地处理此事。司法所建议,考虑此案疑难程度,可尝试运用“无忧调解超市”化解该纠纷,镇上采纳了司法所建议。调解过程分四步:第一步,镇“无忧调解超市”服务员,核查了死者长子、前妻(俩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父母给予张某某全权处理此事的授权材料,以及板厂李某身份证明;第二步,工作人员指导双方各自从“无忧调解超市”中选取调解员,参与调解;第三步,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交流,并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详细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阐述了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纠纷不同性质和相关法律程序,以及讲述了《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款,使双方懂得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区别,知晓工伤、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和非工伤死亡补偿等不同标准和依据。第四步,经过调解员面对面耐心细心调解,双方敞开了心扉,死者家属认可张某属非工伤死亡,不再坚持要求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但对方必须给予合理补偿;李某不再坚持张某死亡和自己无关,表示张某虽然服毒死亡,但确实死在板厂宿舍,自己与张某二人曾朝夕相处有深厚情谊,对张某死亡表示遗憾,愿意多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2022年7月11日下午,在镇“无忧调解超市”调解员主持下,在驻村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以及镇村干部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补偿给张某两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父母扶养费,以及补偿因张某死亡产生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合计二十一万元;李某承诺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补偿款给付到位,张某家属承诺于7月18日前自行将死者遗体从山西洪洞县殡仪馆拉回及时安葬,不再就此事向李某及家属主张相关权益。7月22日,镇“无忧调解超市”调解员走访了解,家属已将张某及时拉回安葬,李某将补偿款已给付到位。至此,该信访矛盾纠纷在极短时间内得到了圆满化解。
“无忧调解超市”,架起了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运用该模式,既节约了司法、行政、社会各方面资源,还能迅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真切切做到了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