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2-08-07 11:21作者: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bmsthjfj/2022-0043 公开目录: 环评审批公示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环批复〔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07 11:21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院社区。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申请建设富硒苦荞(草莓)茅台系列果酒灌装线、苦荞基地建设项目,为拓展市场,拟在现有厂区扩建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勾兑茅台系列酒70t,自酿富硒木瓜甜杆酒130t项目占地10483m²,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原料废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蒸馏酒糟收集后出售给养殖场,转运过程中做到防止“滴、洒、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按环评要求增设一套处理能力为8m³/d的二级生化处理(厌氧+好氧处理)设施,营运期生产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院社区污水处理站再处理。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池体进行加盖封闭,减少恶臭气体外排,及时清运酒糟,减少酒糟在厂区内的堆存时间

(四)尽量选择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固定于地面。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严禁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噪音扰民现象。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要求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2年8月7日—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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