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2-0043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环批复〔202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07 11:21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院社区。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申请建设富硒苦荞(草莓)茅台系列果酒灌装线、苦荞基地建设项目,为拓展市场,拟在现有厂区扩建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勾兑茅台系列酒70t,自酿富硒木瓜甜杆酒130t。项目占地10483m²,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原料废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蒸馏酒糟收集后出售给养殖场,转运过程中做到防止“滴、洒、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按环评要求增设一套处理能力为8m³/d的二级生化处理(厌氧+好氧处理)设施,营运期生产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院社区污水处理站再处理。
(三)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对池体进行加盖封闭,减少恶臭气体外排,及时清运酒糟,减少酒糟在厂区内的堆存时间。
(四)尽量选择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固定于地面。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加强环境安全管理,严禁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噪音扰民现象。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康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富硒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2年8月7日—2022年8月14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