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河县质量品牌发展奖暂行办法》(白办发﹝2022﹞1号)规定和《白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质量品牌发展奖的通知》(白质委办发〔2022〕1号)要求,通过市场主体自愿申报,经镇政府签署意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市场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止,若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白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孟二虎
联系电话:0915-7822350
附:2021年度白河县质量品牌发展奖公示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