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八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2-0014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26 17:35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第八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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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2〕68号 |
白河县城关镇王娟涂料店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王娟涂料店(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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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6日,本局接到投诉后对白河县城关镇王娟涂料店进行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嘉宝莉艺术质彩涂料复合色浆”等21个批次的产品均已失效(超过保质期和有效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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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22〕70号 |
白河县福运饭庄使用不合格的自消毒餐饮具案 |
白河县福运饭庄(黄铸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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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所抽的小碗、筷子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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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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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22〕71号 |
白河县中厂镇益民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
白河县中厂镇益民大药房(卫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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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未见“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的告示牌,且销售的处方药未能提供处方。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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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22〕18号 |
白河县中医医院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中超出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案 |
白河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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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均 |
执法人员于2022年2月17日至3月10日依法对该单位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收取导尿服务费、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费等6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未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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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22〕73号 |
白河县冷水镇小双卫生院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案 |
白河县冷水镇小双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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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丁 |
2022年7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检验科桌面上发现摆放有待使用的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和“血糖测试血样采集容器”已失效(超过失效截止日期)。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没收失效的医疗器械,并处以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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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22〕76号 |
白河县仓上镇便民超市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白河县仓上镇便民超市(李朝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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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柔莱本色卫生纸”1个品种1个批次的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失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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