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曝光1宗违法案件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2-0213 | 公开目录: | 国土资源(项目用地)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03 09:23 |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良好氛围,现将白河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的一宗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白河县卡子镇仓房村村民程平无证开采绿松石矿案。
2022年4月27日,白河县自然资源局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白河县卡子镇仓房村村民程平,未经批准在白河县卡子镇桂花村(小地名:圣母山)处无证开采绿松石矿,该行为属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无证采矿行为。根据《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暂行)》(陕国土资办发〔2011〕55号)之相关规定,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2.对其非法开采绿松石矿的行为处以20000元人民币罚款。目前当事人已足额缴纳罚款,并书面承诺以后坚决不在从事无证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