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第138号建议的复函 | ||
索引号 | zfbmzfhcxjsj/2022-0012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栏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城管函〔2022〕48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21 11:32 |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第138号建议的复函
黄翔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白河高级中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相关执法单位定期深入校园周边商户、居民楼进行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宣传车等手段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到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中来。二是学校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开展讲座,利用校园广播等形式,给广大师生普及饮食、交通安全等知识,形成浓厚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氛围,引导全民积极自主地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排查,及时整治。一是《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县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针对校门口饮食摊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小吃店、商店进行排查,严查无证经营、三无、过期、霉烂食品等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城管部门加强了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整治,采用宣传教育、疏导结合的方式,引入到正规的经营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并在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负责实行精细化管理,有效的清除了安全隐患;二是交警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等设施进行了排查,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处罚和规范,对僵尸车进行了拖移,在上下学高峰期,安排交警护学,及时疏导交通,确保交通正常通行;三是白河高级中学安排人员对道路两侧树木进行了修剪,对道路旁边路灯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更换和修缮损坏的路灯,对道路右侧边沟、路面淤泥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夜间出行安全;四是会同交警、高级中学对学校广场设置的停车位进行了现场调查,将制定切实可行发挥现有停车位作用,解决校门口拥堵的优化停车方案。
三、加强协作,建立机制。下一步,各部门将加强联合整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整洁、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联系人:代全军 联系电话:13509154387)
白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