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孙金坤《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rzyj/2023-0120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08 10:47 |
编号:202317
因孙金坤保管不善,将白集用(2015)59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利人:孙金坤;坐落:冷水镇星义村一组;用地面积:87.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