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关于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sthjfj/2023-001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环批复〔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22 09:57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关于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卡子镇凤凰村(十里沟),工程总占地3581㎡。本项目总投资1264.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4万元。项目建设废水收集管网1730m,废水收集池3座;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内设两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分别为60m³/d和240m³/d,通过雨污分流的方式对十里沟河道酸性废水进行收集。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白河县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白治霾办发[2023]4号)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二)施工期规范建设沉淀池,所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澄清液作为施工用水,河道施工做好清污分流,严禁外排;运营期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内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水监测,
(三)施工期按照工程设计处置土方及施工期固废,严禁随意倾倒。
(四)尽量采取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扰民。
(五)运营期废水处理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采矿酸性废水排放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排入十里沟,同时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加强管网巡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良好。
(六)运营期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水监测。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验收报告,公开验收信息,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营期内,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白河县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里端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9日
电 话:0915-7812107
传 真:0915-782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