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公开违规使用公租房已清退人员名单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fhcxjsj/2023-0006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26 16:09 |
按照省住建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建发〔2023〕1027号),安康市住建局、公安局、审计局、市管局、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康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住建发〔2023〕10号)及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白纪发〔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县域内公租房入住情况开展了全面入户核查工作,重点对公租房违规转租、借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拖欠租金等行为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已入户核查722户,在专项整治活动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个别承租户有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等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我局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处罚结果移交县纪委监委。
再次提醒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现将查处的违规使用公租房清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违规使用公租房已清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彭*兰 |
61243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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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兰 |
61243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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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镇*宝 |
612430********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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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柴*敏 |
612430********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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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萍 |
612430********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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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左*波 |
61243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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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兰 |
612430********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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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陈*娟 |
612430********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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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刘*国 |
612430********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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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华 |
61243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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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915—7822250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