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23-0012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07 17:35 |
白河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五期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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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23〕45号 |
白河县曹家油坊城内分店(曹金弟)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白河县曹家油坊城内分店(曹金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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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当事人经营的菜籽油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酸价(KOH)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不合格菜籽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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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23〕54号 |
白河县构朳镇李莉副食店(李莉)销售失效产品案 |
白河县构朳镇李莉副食店(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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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心心相印纸巾”等2个品种2个批次的产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失效产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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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23〕53号 |
白河县麻虎镇顺宝超市(刘顺保)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麻虎镇顺宝超市(刘顺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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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3袋“麻辣豇豆”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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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23〕55号 |
白河县茅坪镇陈定洪商店(陈定洪)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茅坪镇陈定洪商店(陈定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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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秧田谷禄老麻花”等共3个品种3个批次的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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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23〕56号 |
白河县酷客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和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白河县酷客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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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军 |
2023年4月26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有13桶无色透明液体、8桶黑色液体和12桶黑色液体均无任何标签标识,经当事人确认为白醋及味极鲜酱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无标签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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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23〕58号 |
白河县茅坪高为宏商店(高为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茅坪高为宏商店(高为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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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区货架上发现有“谷之香”锅巴、“预丰源”玉米糁共2个品种2个批次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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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23〕60号 |
白河县构扒镇福美佳商店(薛忠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构扒镇福美佳商店(薛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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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联盛园花椒锅巴”等6个品种6个批次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另在日化用品专区的货架上发现有“溪秀光感美肌防护喷雾”等3个品种3个批次的化妆品也已超过使用期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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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处字〔2023〕62号 |
白河县构朳昌香商店(贺昌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白河县构朳昌香商店(贺昌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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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溪格尔柠檬味苏打水”等17个品种17个批次的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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