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召开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培训会,加强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管理。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科室,人员细化分工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流程,按照“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原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使用规范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指定专人管理,遵循证、章分离的管理规定,不得用单位公章、病情证明章等证章代替《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加盖专用章,规范签发程序,按照要求填好首次签发登记表,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换发、补发工作;同时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档案及废证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及发放环节管理,确保每一份证件能追踪到最终流向。《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资料的纸质档案,要按照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归档,并永久保存,确保此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强化宣传和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知晓率,切实保护领证人、办证人、及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证件的严肃性、合法性。要不断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及时传达《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依法依规办证。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换发、补发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