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困难弱势群体不知什么是法律援助,就算需要法律援助也要到百里之外的县城,如今茅坪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方便了许多,白河县茅坪镇一位村干部说道。
近年来,白河县茅坪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10年以来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件、接待援助对象来访咨询170人次、代书100多份、开展援助宣传36场,办理援助案件64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多万元;2010年12月承办的刘义明赡养纠纷案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11年11月省司法厅给予荣誉奖励;2012年2月被中共白河县委“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早在2009年,白河县司法局率先在该镇设立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茅坪工作站。依托白河县茅坪司法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3名,站长由具备多年政法工作经验的司法所所长兼任,2名兼职工作人员均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且有多年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在全镇21个村各确定2名联络员,每年组织两次村级联络员业务培训,保证更好地联系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该站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从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入手,按照省、市、县的统一规定,制订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等制度,明确了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受援人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咨询、申请、审核程序,维护好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