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入人心 化解纠纷促稳定

时间:2013-12-13 00:00作者:陈绪英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针对一起误用小麦除草剂事件通过现场调查后做调解处理,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126日,中厂镇村民柯某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举报反映自己在本村赵某商店购买的除草剂,施用后不久麦苗就开始逐渐发黄枯死。接到举报后,该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并邀请县农技中心植保专家和该辖区工商所相关人员前往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赵某因自用需要购进了10余袋2甲·草甘膦除草剂,该赵外出期间,由其孩子经手卖给了同村村民柯某7袋,柯某回家后未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与其叔父分用喷施于约5亩小麦地,致使出现以上情况,后经植保专家田间鉴定确认属误用了灭生性除草剂所造成。

工商执法人员对赵某无证经营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农业执法人员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的规定,对赵某进行了训诫,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当地村干部参与下做了调解处理,鉴于农药销售者和使用者在此事件中均有过错责任,对误用农药造成的种子、肥料、牛工等损失,双方各承担50%,赵某现场对柯某叔侄二人给予了赔付。通过调解,有效化解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