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部署,近日,县工商局将案件回访工作列入2013年度工作收尾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四个结合”,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对2013年度办理的114起一般程序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深入听取企业负责人和个体户的心声,赢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向当事人了解办案人员是否违法办案纪律、办案程序,是否存在粗暴管理、野蛮执法等现象,是否有“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以案谋私行为。
二是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案件回访作为执法办案领域的延伸,案件回访除了检查当事人是否完全执行处罚决定书所列内容外,还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及时地纠正了违法行为,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对企业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查看企业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了解同行业或其他的企业是否也存在类似违法行为,为市场监管争取主动。
三是与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相结合。利用回访的时机,对当事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学法、知法、懂法,增强其法律意识,防止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与行政指导相结合。采取“说、劝、引、帮”等柔性措施,通过案后说理、劝诫、引导、帮扶,促进当事人规范行为、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