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启动换发残疾军人证工作。
此次换证工作按照县民政局采集、核对信息、市局复核,省厅审核统一制证的步骤进行。我县将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证、照资料的收集工作。换证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此次换证工作,已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资料收集,确保换证工作保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