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就2014年度机关单位购置、建设、采购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
首先由县公产局就2014年度全县各单位资产采购、购置、建设印发文件,严格实行实物量、价格上限和使用年限标准,按照“白河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购建”的原则,对没有预算的采购、购置、建设项目,县采监办原则不予审批。购建预算本着节约实用,立足资产家底,“宽打窄用”的要求,对必需的购置、建设计划,在科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如实填报购建预算,随同财政预决算同步进行,报县财政备案。建立购建项目数据库,对数据库无信息记录的年度资产购建预算的不予核定资产购建计划和资金。
据悉,我县2014年购建预算共涉及5大类20多个项目,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规范资产购建行为,确保资产购建行为符合中央及上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