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荣获县“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4-02-14 00:00作者:杨祥军来源:本站原创

新春伊始,捷报频传,在213日闭幕的白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法院在白河县人大首次组织的“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中,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县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民主测评,同其他8个单位一起获得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授予的201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白河法院以连续两年获得市级“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和2012年度全省法院社会满意度第7、全市第2的成绩为激励,以打造“三型五力”法院为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法治白河、平安白河、美丽白河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在工作中,白河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增强了法院队伍战斗力;回应期待践行司法为民,促进了司法更具亲和力;强化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练好内功提高司法水平,打造了更强队伍执行力;围绕大局保障发展稳定,切实凝聚了队伍向心力。实现了自身建设大发展、大跨越,完成了上级法院多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最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7件,审、执结各类案件749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受理和审执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24.6%14.4%,审判执行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新的一年,县法院将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