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监局开展处方药销售和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

时间:2014-02-17 00:00作者:李铁梅来源:本站原创

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驻店药师监督管理, 加强药店处方药销售的监管, 有效推行流通领域内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提升我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县药监局依法开展处方药销售和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检查处方药的销售情况,主要查看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及GSP规范销售处方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销售、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二是查看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驻店药师是否有挂证、兼职现象,“药师签到表”驻店药师是否按照规范签字,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统一着装、佩戴标明其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在职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有变更时,是否进行备案等。三是监督检查药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情况及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药品与非药品分类陈列,并标识清楚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将为期三个半月,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和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合理。